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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明确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可配套邻里商业

时间:02-08 来源: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:65

福州明确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可配套邻里商业

观点网讯:2月7日,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 福州市房管局下发“关于印发《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工作导则》的通知”。福州《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工作导则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部分:一是日照标准:保障性住房项目,日照标准参照旧区新建住宅项目标准执行,即住宅建筑每套至少有一个居室(居室是指卧室、起居室),按大寒日对内日照1小时、对外日照3小时或不恶化进行控制。二是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要求:保障性住房项目,可配套邻里商业,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%且不超过3000平方米,同时应按相关规定设置物业管理、快递服务用房、垃圾集散间及门卫收发室等。三是装配式建筑要求:保障性住房项目,可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。四是绿地率要求:保障性住房项目,绿地率最低可按《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》规定的建设项目绿地率标准的70%执行,即三环路以内的应不低于21%,三环路以外城区的不低于24.5%,免缴绿地补偿费,鼓励采用建筑屋面绿化、立体绿化等方式丰富小区绿化层次。五是停车位配建标准:保障性住房项目,机动车位按照不少于0.3辆/100平方米配置,非机动车位按照不少于2辆/户配置,配建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不可相互折算,宜利用地下空间集中设置停车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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